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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中大夫集英殿修撰张公行状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五、《范忠宣公集》卷一六
曾祖谊,皇任中书舍人、累赠左仆射
曾祖母太君李氏。
祖去华,皇任尚书工部侍郎、累赠司徒
祖母郡君王氏、郡君王氏、郡君高氏。
父师德,皇任左谏议大夫、累赠太尉
郡君潘氏、陇西郡太君李氏。
本贯开封府襄邑县锦绣乡濯锦里。
公讳景宪,字正国太尉公第二子。
其先河朔人,七代祖达,唐末为亳州刺史,遂家于襄邑
司徒公,始为洛阳人
天圣四年,以太尉公薨,授守将作监主簿
明道元年,迁太常寺太祝西京商税院,局事修举,吏不敢欺。
大理评事卫尉寺丞
康定初河东始籍民兵,慎择宰。
公以安抚使、天章阁待制吴遵路,秘阁校理石延年荐,擢知并州榆次县
榆次素号剧邑,前令多以不职免,公至则大治。
大理寺丞
庆历四年丞相杜正献公参政丁文简公连章荐公,超迁通判棣州,改太子中舍
以本路职司避亲,就移通判齐州
齐多盗贼,而狱讼繁夥。
公谓「民迫于饥寒,不能远罪。
若一置于法,则何所措其手足」?
由是原其情之轻者,皆释不问,自此盗贼衰而狱讼简少。
公以辞学,尝预贡士之选,而见遗于礼部,遂不复再举。
丞相程文简公两荐公,乞召试出身,公曰:「君子进以道,仕以义,何必假此而后奋乎」?
卒辞不就。
八年,改殿中丞、知梁山军
梁山介于川陜,民俗乖戾,至有父子异居、而杀人以祭鬼者。
公以谓虽远方,亦当齐其风教,即峻加惩革。
未期月,而民不敢犯。
以祀明堂恩,迁国子博士,赐五品服。
皇祐五年,以尚书虞部员外郎海州
州有富民,丐子以养,而为凶人教其怨家讼之,累岁不决。
公亲讯其事,尽得诬枉之状,即流所教人于远州,其连系几百人,尽释之,莫不欢呼而去。
比部
嘉祐初仁宗患茶税不均,遣使诸路较定。
公被命湖北,凡一年,悉按园户虚实,以定其税,所入不减旧,而民无不均之患。
四年,使还,权三司开拆司提点催驱公事。
未几,改开封府判官
天府浩穰,自非通才敏识,则不足以胜其任。
公发奸摘伏,洞见情伪,老胥猾吏,傍视惕息,畏之犹神明。
时豪宗大姓犯法者,尝请托于府僚,有与故尝往还者,亦阴为之地。
公持之益坚,而于法终不少挠。
自是都下翕然称之,以为一府之望。
开封捕盗赏法,获贼于旧城者比新城为厚。
时有杀人于新城外,而捕者乃云获于旧城,以觊厚赏。
辞已具,公密讯其囚,乃捕者日以饮食恩意诱使杀人,且邀于旧城而执之,遂置捕者于法。
有忌公者乃讽言路,谓公侵擅尹权。
仁宗察公之直而不听。
驾部、充淮南转运副使
山阳郑昉贪赃累十万,监司以其亲族多在显要,莫敢按。
公曰:「法当先于贵权,而于凭藉声势者有所不行,则法尚可存哉」?
乃穷治其状。
英宗登极赦,得以不死,犹除籍,流窜岭南
自是贪吏震畏引去者数人。
淮南发运司常预借滨、淮廪米,以充诸路上供之数,虽有文具,而不即偿。
公以谓诸路漕挽,各有所职,不容相侵,即戒郡县,不复得借。
因此衔怨,搆飞语于三司,务为中伤。
公曰:「我职当尔,岂可诡随以苟自安?
三司不我察,我何恤哉」!
八年,英宗即位,迁主客郎中,又迁金部
九年,移京西转运使丁母忧
公至性过人,一夕号恸,髭发尽白。
终丧,哀毁若不胜服。
治平三年,服除,授京东转运使
今上即位,恩迁司勋
某官王逵尝累任监司,以苛酷闻。
及致仕还乡里,而贪恣不法,为乡邑之害。
妄称受朝廷密旨,察郡县过失,以胁持上下,因取贿货。
一路畏之,莫敢与校。
公悉条其罪上之,遂羁徙宿州乡邑莫不称快。
所部郡守有以贪污闻者,未至官,先谒公,公曰:「君昔在齐州,已为民患,今又欲为兖州患邪」?
其人惧,即请老而归。
未踰年,移江南东路,因奏议漕挽之弊,盖由主者皆三司冗吏,本无廉隅,与舟人侵攘为奸,甚者沈其舟以灭迹。
宜代以命官,且明其赏罚之格,则可以绝其弊。
朝廷行其议,迄今为便。
熙宁二年,移成都府转运使,过阙,上嘉公才,留为三司户部副使
未几,奉使北鄙。
还,复使西陲,按视啰兀、府宁二城。
公受命,即奏曰:「二城不可守,臣固不待到而后知」。
既而行,未半道而府宁果已失守。
及还朝,更陈啰兀不可守之状,且曰:「边防本无事,皆王人生事邀功,罔惑朝听,以至于罪。
非严行惩戒,则疆埸无由安静」。
一日,上谓公曰:「河东凋瘵,卿当出总漕事」。
集英殿修撰河东都转运使,仍赐金紫。
时朝廷方行民输钱免役之法,议法者有希司农旨,欲以佣直之外,广增其数,以宽剩为名者,公折之曰:「免役之法,正欲惜民力,可因以重敛乎?
河东地多山瘠,民情俭啬,多取之则虐矣」。
迨所议定,总一路岁费,佣直之外,才取数万缗,以备凶岁,朝廷从之。
常平新法之行,州县多不晓法意,而失于宣布。
司农奏请下诸路监司覆按所部,行之差谬者悉俾正之。
他路或即加按劾,群吏讻讻。
唯公所部,但改正而已,未尝有所劾也。
议者欲以河东分为两路,朝廷以问公,公曰:「河东之田,肥硗不同,郡县财赋两属,不能相通而用矣,分路为不便」。
朝廷从之。
时民力疲困,仓廪虚匮,公均其税赋,乘岁丰为储积。
未逾年,民力遂宽,而兵食有羡。
逮公之去,虽穷边小垒,皆有数年之蓄。
六年,改太常少卿
七年,擢授右谏议大夫,再任。
明年,移高阳关路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知瀛州
先是,雄、霸之间,岁出金帛购谍者,以揣知虏情。
公下车未久,谍者自雄踰莫而至,公谓幕府曰:「谍者远来,徒觊厚赏,若不抑之,殆且生事」。
即醉以酒,夜遣亲信吏载还雄州,俾雄守以状闻。
他日王人锡冬服,部将有被酒后至,公召立庭下责之,由是军中肃然。
有掌庾吏曹谏恃戚里不法,累赃至死,监司庇之,犹欲荐举。
公悉按其罪,无所顾避。
元丰二年,召赴阙、因登对,具奏:「熙宁以来,岁多凶歉,百姓积逋甚众。
今岁一小登,州县督促,使偿累岁之负,道路流言,以谓其害甚于凶岁,愿少假以纾元元之急」。
天子可其奏,以付有司。
因自乞便郡,就差知河东
陛辞日,从容奏曰:「臣愚误蒙陛下拔擢,猥备法从,常愧绵力,不能补报。
今犬马齿衰,恐一旦捐沟壑,不复再望清光。
区区之诚,终欲竭尽。
臣闻圣人以天下为,其于四夷,何所不容!
以陛下英武,宜无不服。
比来西南远羌,乃敢跳梁犯边,殆边臣扰之耳。
若进兵远讨,则恐粮饷不继,坐困我师,亦恐交相杀伤,干犯和气,将致饥疫之灾,则迩人先受其弊矣」。
上曰:「卿言是也,盖朝廷有不得已耳」。
三城为京辅要郡,每郡岁秋夏常以大河为忧,水官务省近费,而不计远功,故连年决溢,以为民害。
公至,请增岁费,又展北埽,以当水冲,其害遂息。
俄以本路转运使亲嫌,乞移他郡。
元丰三年,徙知同州,坐失举,左迁朝议大夫、知房州
踰岁,上惜其才,复太中大夫、知兖州
未赴,感疾,以是年十月十五日考终于房陵之正寝,享年六十有七。
公天资英特,少有大志。
方为儿时,从母夫人过外氏李文靖公家,与群儿游,独不好戏弄,外家异之。
太尉公捐馆,公方十二岁,处丧已如成人。
母夫人尝有疾,公忧形于色,寝食兼废,躬治药剂。
为杵伤指,亟以衣覆之,惧贻母夫人之忧。
母夫人李氏父太傅公,有人伦之鉴,尝抚公背曰:「此儿风骨秀异,发言不妄,必能大张氏之门」。
相国王沂公亦以太傅公言为然。
及长,侍奉母夫人,竭力养志,凡四十馀年,未尝少有颜色之忤。
龙图尹公师鲁,负天下重名,爱公之才,两以女配之。
公既游师鲁门,益好《春秋》学,与朋友论辨古今,至忠义名节之际,必慨然叹息,常欲身行之。
故历官所至,无不称治。
虽有积弊素不振者,于谈笑间决之,莫不当理。
退食宴坐,披玩图史,淡然视轩冕,若无足以动其心者。
又其自奉甚薄,所得俸禄皆均施内外亲族,故历仕虽久,而家无馀赀。
视兄弟之子,情均己子,有少孤者,必先己子而保任之。
家居有法度,尝戒诸子曰:「汝曹立身行己,当以孝悌忠信为先。
茍不由礼义而进,虽富且贵,亦吾所耻矣」。
方其副三司也,士论已为即当进用,而公守道自信,非公事未尝及执政之门,故居三司最久而不迁。
凡出仕五十年,扬历三期,其所设施,皆可为法。
然公性谦厚,既不自矜异,复不妄许可,故独为当世贤者所知,杜祁公、富韩公尤所信重。
及坐失举,谪守房陵,虽僻陋无医药,怡然顺适,家人不见有忧愠之色。
疾革,召诸子属以后事,神色不乱。
先夫人追封天水郡君,今夫人封长乐郡君
子五人:长塾,通直郎河东转运司勾当公事
次量,前定州唐县主簿
次益,承务郎、权知郓州寿张县
次重,承务郎
次直夏,进士
女六人:长适宣德郎签书集庆军节度判官厅公事石熙,次适前颍州团练推官李坚,次适通直郎审官西院主簿李士京,次适承务郎韩宗质,二女在室。
孙男三人,孙女七人。
将以元丰六年某月某日,卜葬公于北邙之原,以先夫人天水郡祔焉。
公之大节,始终可纪,以直道事君,方正率下,传家清白,而信于朋友。
位虽居两禁,犹未足以究其才,今不幸已矣。
某勉从诸孤之请,直叙所闻,为公行状,托当世名公大人以为之志,而垂不朽焉。
谨状。
宝塔传开宝五年正月一日 唐末宋初 · 释赞宁
 出处:全宋文卷四○
阿育王宝塔者,乃如来真身舍利所藏处也。
昔世尊入王舍城乞食,路逢童子聚沙为戏,见佛威仪,心生欢喜,即以沙土为面,殷勤奉施。
佛授记曰:「此童子,吾灭度后,于阎浮提作铁轮王。
有大威德,四大洲中悉皆臣顺。
取吾八塔真身舍利,造塔供养」。
灭度后,果符昔记。
阿育王有大神力,能役鬼神,于一夜中碎七宝屑成八万四千宝塔。
彼时有耶舍尊者,于五指间放八万四千道光明,诸天、夜叉众各随光中往四天下,遇八吉祥、六殊胜地,乃安一塔。
今皇宋轮王统领国土,有一十九所,显晦不同。
其显者,与国为福、与民为利也。
明州鄮山所现者,乃其一也。
西晋太康中,有刘萨诃者,并州离石人
生在畋家,弋猎为活。
得病至死,见一梵僧,语曰:「汝罪深重,应入地狱。
吾悯汝,故宜往洛下、齐城、丹阳会稽阿育王宝塔处,顶礼忏悔,得免此苦」。
既苏,改业出家,法名慧达,或云法达,如指南行。
会稽,海畔山泽,处处求觅,莫识基绪。
悲恼烦塞,投告无所。
偶于一夜,闻地下钟声,即精诚恳切,经于三日,忽舍利宝塔从地涌出,光明腾耀。
塔相青色,似石非石。
高一尺四寸,广七寸。
五层露盘,四角挺然。
四面窗虚,中悬宝磬。
周以天王及诸佛菩萨、善神、圣僧、天人等像,相极精细。
瞬目注睛,见八千像状咸悉具焉,可谓神功圣绩,非人智之所及也。
既见塔,悲喜无量,昼夜精勤,礼拜忏悔,瑞应颇多。
按传中刘萨诃者,乃利宾菩萨示现,岂偶然也?
鄮县古城在勾章东三百馀里,其宝塔即县界孝义乡也。
地志云:「阿育王造八万四千塔,此其一也」。
《舆地志》云:「释迦弟子能役使鬼神。
一日布于四天下,造佛骨宝塔八万四千,皆从地出」。
会稽记》云:「东晋丞相王导初过江时,有道人神采不凡,言从海上来,相告曰:昔与阿育王同游鄮县,安真身舍利塔
阿育王与真人捧塔飞空入海,诸弟子攀引不及,一时俱堕,化为乌石,石如人形」。
《名僧传》云:「昔有神人捧塔飞行海上,弟子中有未得道者,堕地化为乌石,犹作人形,上有袈裟纹缕。
郡守褚琰遣使取看,奇之。
至今村名『塔墅』、岙名『乌石』也」。
晋义熙元年安帝敕于鄮山造塔亭、禅室,度二七僧住持守护。
宋文帝元嘉中,遣陈精并僧道祐广兴创建。
凿基下,得大石函,盛玻璃钟,覆以铜镜。
又以金合盛银罂,安三法身舍利并迦叶佛爪一,其色红;
发一茎,伸之数尺,置之成螺。
宋文帝诏造木浮图三级藏之,厚赐供给。
竟陵王发使奉珍异供施,闻三级木塔未至崇敞,欲增成五级。
忽梦神人告曰:「阿育王塔无用增修」。
王问其故,答曰:「三十年后有大力人兴世增添耳」。
梁武帝普通三年,敕建木浮图、堂殿房廊,赐额「阿育王寺」,著作顾允祖作碑记记之。
大同五年,上座僧绶奏木浮图隳损,敕岳阳王萧察增修至五层。
施黄金五百两,铸金铜像四百躯,写经论五百卷,铸四大铁鼎以镇四角,敕孙昭凡百供应,付武帝、昭明二真,安于塔内。
萧察取石函内舍利三颗浴之,咒曰:「浮者,进上皇帝」。
其最大者浮,遣主书吴文宠、僧琏等四法师同进。
因敕免庄赋,调给兵士三千人,于寺外庄置营防卫。
定襄侯萧祇、陈留阮孝、鄮人黄玑、会稽太守蔡兴宗散骑常侍王仲和太学博士顾谐、东宫直侍王仲达并梁朝名士,悉倾心皈向。
陈宣帝遥敬此塔,度二七僧。
越州昌乐杨异、勾袁不约信向尤笃。
唐太宗世,鄮县王昭,游礼近寺,望见木塔第三层上有二人立,皆举手托四级西南角。
遂问僧智悦曰:「何人修塔」?
答曰:「不曾修」。
因说所见。
遣人上塔验之,其四层西南角㭿栱果坏。
令曰:「善神示之,欲弟子修耳」。
遂即修之。
敏法师领徒至寺,一月敷讲,道俗聚集。
夜中,有人见百馀梵僧绕塔行道,以此询众。
寺僧曰:「此常有之」。
永徽元年会稽处士张太元到寺礼塔,与僧智悦连床寝息。
半夜,闻塔前诵《金刚般若》,了了分明。
二人往看,一无所睹。
垂拱二年越州士曹唐元默迎塔到州,精严供养。
女婿杨氏醉入道场,宝塔忽然飞去。
元默惊心,作礼怅望,乃见在西家屋上,即送还本寺。
中宗皇帝远加敬仰,敕送供施,仍降诏委栖旷和尚如法香火。
国清智晞尊者到寺,礼八万四千拜,旋绕数周,忽感紫文印于右臂,方整明亮,终身不没。
临终,谓弟子曰:「众圣封印,心无虚焉。
吾定生弥勒内院矣」。
肃宗朝,内供奉子璘者,□州人也。
归省所亲,经宿岳庙,神人告曰:「汝母在此受业」。
璘闻,悲不自胜。
乃问曰:「我母何罪而至于此」?
神曰:「为师少年头疮,多用鸡白调药疗之,因招罪苦」。
璘告神释免,神曰:「罪系有分,免即何缘?
若要免之,往鄮山舍利宝塔」。
璘径到寺,方礼四万拜,母于塔前云里现身,曰:「吾承汝力,已生忉利」。
璘遂止寺,终身礼敬。
僧宗亮诗云:「铁轮王使鬼神功,灵塔飞来鄮岭东
有客不随流水去,磬敲疏雪淡云中」。
武宗澄汰沙门,塔止越州府库。
宣宗重兴教法,塔入开元寺
鄮山论请,开元固执。
观察判官蒯希逸判云:「譬如人家宝物,失之多年。
本主既认,便须给还」。
太守王龟依判遣送归育王
大中庚午岁正月斋日,八千许人传塔供养,天花纷纷而落。
其花如雪,众以手擎,旋即镕液。
至夜初,又放五色光明。
是年,有新罗僧夜入盗塔,手捧绕亭,亘夜而行,不离本处。
懿宗咸通中观察使杨严奏,舍利宝塔灵异,实国内福境,敕度三七僧,精严香火。
天祐中太守黄晟,本奉化人也,迎塔往故乡供养。
上船顿重,加人助力,亦不能举。
叹曰:「地薄无缘」!
遂止。
钱武肃贞明二年丙子十二月,遣弟铧并僧清外、鸿泽等,具船舫、香花迎舍利宝塔
明年上元夜,回止西陵岸,放光照明,江中如昼。
武肃王躬扶彩辇从行至罗汉寺,广陈供养。
一僧顶戴,手搦一角,忽然堕地,随手安著,屼然不动。
僧统今諲至晚虔祷,遂见其角火星迸散,始知神力补铸耳。
丁丑岁,敕造木浮图九层,戊寅二月八日毕工。
四月八日,安舍利塔第三层七宝龛中。
尔后累岁,凡大会斋日,多睹光明。
钱文穆王深加礼敬,以职事殷繁,请僧代礼宝塔,其诚信如此。
元帅大王戊申重修彩绘,其年九月二十六日,放大光明。
周显德戊午岁二月中翰林承旨陶谷来锡命礼,入寺敬礼,见舍利红色,自谓吉祥,再拜不已。
副使司天少监同至,谓知塔大师义伦曰:「是塔必不倾侧,它日必平陷耳」。
至今四月十一日,果为延火所焚,舍利宝塔迎在龙华寺
壬戌岁,王旨再造木塔,遂于第二层安贮。
中龛百宝庄严,观瞻者乱目。
设黄金宝座,挂悬珠玉。
元帅大王因览《大众毗尼部》,见吉利王为迦叶佛造塔,金薄覆上,寻遣指挥使凌超重加甃砌庄饰,造檀香殿。
雕锼精丽,百宝珠璎,风触振响,音如天乐。
别造金塔,极丽穷华。
设使湘宫往制,胡后前规,亦未足侔也。
舍利宝塔,世人少知灵异。
据《感通传》,天人曰:「今鄮县阿育王古塔;
小塔是贤劫初佛者,有迦叶佛臂骨,非人所见,罗汉将往铁围山」。
若究此文,则有二塔:一将往铁围,是迦叶佛骨;
一刘萨诃求出者,是释迦舍利,乃即今人天恭敬者。
且以神功不朽,岁记深长,虽补前文,难述未来之瑞应;
更祈后哲,好编无尽之徽猷。
赞宁想乾□□笔之馀,虑多遗坠,仰宋统天之□,思欲播扬,与劫齐修,惟高不动者也。
时开宝五年岁在壬申正朔撰。
按:《阿育王山志》卷一三,乾隆二十二年刊本。
苗振 北宋 · 王逵
七言律诗 押灰韵
伯起雄豪世莫偕,官高禄重富于财。
田从汶上天生出,堂自明州地架来。
十只画船风破浪,两行红粉夜传杯。
自怜憔悴东邻叟,草舍茅檐真可咍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 《临汉隐居诗话》:苗振熙宁初明州,致仕归,自明州造一堂极华壮,载以归,或言郓州置田亦多机数而得。是时,王逵亦居郓,作诗嘲之云云。)
黄几复墓志铭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五、《山谷全书·正集》卷三一
吾友几复,讳介南昌黄氏。
田西山下已数世,不知其所从来。
父昼以天文经纬言人事畸耦如神。
几复与其兄甲,皆授学其父,试以迎日求五纬法,曰:「先得者传焉」。
甲以二日,几复以六日。
其父曰:「甲可世家,介可为儒」。
而二子皆以卒业。
几复年甚少,则有意于六经,析理入微,能坐困老师宿学。
方士大夫未知读庄、老时,几复数为余言,庄周虽名老氏传,要为非得庄周,后世亦难趋入。
其斩伐俗学,以尊黄帝、尧、舜、孔子,自扬雄不足以知之。
予尝问名《消摇游》,几复曰:「消者如阳动而冰消,虽耗也而不竭其本;
摇者如舟行而水摇,虽动也而不伤其内;
游于世若是,唯体道者能之。
常恨魏晋以来,误随向、郭,陷庄周为齐物。
尺鴳与海鹏,之二虫又何知,乃能消摇游乎」!
其后十年,王氏父子以经术师表一世,士非庄、老不言。
予戏几复曰:「微言可以市矣」!
几复曰:「吾安能希价于咸阳,而与稷下争辩哉」!
熙宁九年,乃得同学究出身,调程乡
论民事与令不同而直,移长乐,举广州教授
岭南人士承几复讲解章句,闻所未闻,稍有知名者。
楚州团练推官,知四会县
新兴民岑探自言有神下之,越俗禨鬼相传,数郡推宗焉。
新州捕得探兄弟妻子系治,探欺野人,言「吾能三呼陷新州城」。
不逞子及老弱从者以百数。
至城下,言不效,皆溃去。
新州声张,以为豪贼挟众攻城。
经略使遣将童政捕斩,而官军所遇薪水行商皆杀之,亦檄几复护枪手策应。
几复察童政部曲多不法,即自言经略司不隶将下,得以土丁捕贼。
且言童政所效首级,莫非王民,斲已瘗之棺,刳方娠之妇,一童政之祸,百岑探不足云。
其后皆如几复所言。
用荐者改宣德郎、知永新县
几复仕于岭南盖十年,故中朝士大夫多不识知。
其至京师也,言均减二广丁米事,颇便民。
诸公将稍用之,而几复死矣,盖元祐三年四月乙巳
娶胡氏,四子:一男曰槩;
三女,长嫁梅州司理参军王镇,次许嫁番禺王逵季尚小。
几复孝友忠信,可与同安共危,喜言天下奇士,胸次隗磊,不以细故轻重人。
蚤与诗人袁陟游,亦工为五言,似韦苏州
其客死,调其棺歛,又护其丧归葬,请铭焉。
闻义士也,尚能保祐其茕嫠。
铭曰:
呜呼几复,信道以后时,见微而不戮。
启予手足,子归不辱。
西山之封,其情所筑。
史司马,实多外孙,女归有子,其似斯文。
王逵(一 庆历五年冬或六年夏)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
臣访闻江南西路转运使王逵行事任性,不顾条制,苛政暴敛,殊无畏惮,州县稍不徇从,即被捃拾,吏民无告,实可嗟悯。
王逵先任荆湖南路转运使日,非理配率人户钱物上供,以图进用。
山下居民苦于诛求,逃入蛮洞,结集凶党,致此大患,于今未息。
沿江重地,幅员千馀里,财赋户口尤盛,亦与蛮界接连,不可久任匪人,窃恐为国生事。
杨纮但以体量官吏过当,尚降差遣
王逵害民蠹化,众议不容。
欲望圣慈特与降黜,则天下幸甚。
王逵(二 庆历五年冬或六年夏)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
臣近以江南西路转运使王逵所为任性,加以残酷,不可令久居表率之任,乞降差遣
窃知下本路提刑司体量。
提刑转运使俱是按察之官,事相关连,宁无私徇?
纵使情状的著,恐未必能遵朝旨。
王逵先任荆湖之日,以非理配率钱物,臣僚奏劾,降知池州
寻该赦宥,移福州
未几,又自扬州移今任。
虽遇霈泽,弃瑕录用,然刻暴之性难以悛改。
凡所为事,布在朝野,无不具知,且非暧昧。
臣与王逵素不相接,但以物议不允,须至上言。
伏望圣慈特出宸断,只令依杨纮例,降一小郡,所贵天下酷吏稍知警惧。
王逵(三 皇祐二年冬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近者两曾上言,以新授淮南转运使王逵,累任皆以惨虐不法,降黜差遣,纵该赦宥,不可复任职司,乞追还敕命,至今未蒙施行。
王逵前后三四任转运使,惟务掊尅生灵,凌辱官吏,任性率易,不顾条制。
虽朝廷未欲废弃,只与一郡,已是宽恩,于何损?
且赦文优厚,所以轸念黎元之至意也。
淮南幅员数千里,最为富庶,财赋错出,朝家仰给。
若命酷吏为之职司,而令一路之民独受其患。
是一夫之幸,而一路之不幸也,窃恐伤陛下爱民恤物之心。
薛绅、杨纮止以体量官吏过当,别无罪状,尚降任使,未与牵复。
王逵所在残暴,猥滥之状,彰灼如是,而上下蒙蔽,曲加擢用,亦何以示惩戒于后哉?
实为朝廷惜之。
欲望圣慈特降指挥,令只依薛绅、杨纮例,与移一藩郡,则为害差小。
王逵(四 庆历六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先曾上言,以江西转运使王逵行事任性,所为酷暴,不可令居表率之任,乞降差遣
寻蒙中书劄子下本路提刑司体量。
无何,提刑高良夫未到閒,提刑李道宁又移知泸州,却系王逵权兼管勾
洎见朝廷指挥,必是妄疑前知洪州卞咸到阙说其残虐之状,遂令诸色人等首告卞咸在任事件,一面差官根勘。
卞咸替罢,近及一年,以朝廷体量之故,即虚有猜嫌,方行捃拾,以逞私憾。
又令前提刑李道宁录状举留,乃是轻侮朝廷之甚。
所有卞咸被人陈告不法之事,乞从别路差官照勘。
王逵不可令更在本任,亦乞与移别处差遣,免致锻成大狱,枉陷非辜。
王逵(五 皇祐二年十一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九
臣伏闻就差知徐州王逵淮南转运使,中外闻之,无不骇愕。
王逵累任荆湖南北路江南西路转运使,并以所为惨虐,黜降差遣
昨任河东转运使,恣性狂率,愈甚于前。
未几降知光州,又改今任。
虽该霈泽,弃瑕录用,然刻暴之性,难以悛改。
凡所行事,布在朝列,无不具知,固非暧昧。
且陛下轸恤生灵,惟恐不及,岂忍以一方民吏,俾王逵残害?
伏望圣慈特赐追寝诏命,且令依旧知州
王逵(六 皇祐二年冬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臣近者上言,以就差王逵淮南转运使,乞追还诏命,且令依旧知州,未蒙施行。
王逵先任荆湖南路转运使日,非理科率人户钱物,致山下居民苦于诛求,逃入蛮洞,结集凶党,为国大患,近年方息。
臣僚论奏,遂降知池州
次任江南西路转运使,又枉行徒配民吏不少。
寻朝廷下本路提刑司体量,乃妄疑前知洪州卞咸到阙说其残虐之状,遂行捃拾,以逞私憾。
凡追摄干系五六百人在禁,锻成大狱。
及别路差官再勘,仍推究出王逵罪犯尤多,朝廷亦不曾尽理施行,却除河东转运使
自到本任,凡所行事,愈更率易,殊无畏惮。
寻以旧事发觉被劾,祇降知光州,未几又移今任。
虽该霈泽录用,缘王逵奸险惨毒之性,无改悔之理。
淮南财利错出,中外仰给,发运司岁运军储六百万石,亦藉本司公共协济,方能办集。
王逵狠愎任性,必致违戾败事,不止一路官吏军民独受其害矣。
据其事状,众议所不容,岂可更令居表率之地?
且与一郡,乃是朝廷之宽恩也。
王逵(七 皇祐二年冬1046年春夏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三、《包拯集》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者与陈旭、吴奎凡六次论列,以新授淮南转运使王逵乞与改授藩郡,至今不蒙施行。
盖臣等之言不足取信于朝廷如是之甚,俯仰惭惧,不知所措。
臣今略具王逵逐任事状,伏乞圣慈特赐睿察。
王逵先任湖南转运使日,非理率配数十年役过里正,令纳见钱。
潭州系七百馀户,虽子孙沦没,及卖过产业者,并令见佃人赔纳,凡干连数千户。
其部下诸州,率皆类此。
一路之民,例遭枷锢,逃移死亡者无数。
及臣僚论奏,朝廷特与放免。
又隐匿朝省指挥数月,并不遵禀,一向催纳。
因事发觉,遂降知池州
其他违越之事,不更条陈。
故臣僚上言:「伏见王逵凶暴无识,残忍有馀,列位簪绅,心同蛇蝎,因缘奸诈,遂忝职司
湖南日,酷法诛求财利,茍图进擢,民被杀者,罔知其数」。
黜降之后,潭州父老数千人共设大会,以感圣恩,与人去害;
在城数万家,三夕香灯彻曙;
又被苦之家,并刻木作王逵之形,日夕笞挞,其人心憎恶如是。
及任江西转运使,依前残酷,枉法徒配民吏,恣行威福。
台官举劾,遂下提刑司体量。
适属高良夫未到,李道宁移任,王逵权本司公事,乃妄疑前知洪州卞咸到阙说其事迹,遂追捕平民数百人,只于本州倚郭两县收禁,构成卞咸之罪。
卞咸替罢,将及一年,方行捃拾,以逞私憾,中外莫不扼腕愤嗟。
臣僚继有章疏,遂移荆湖北路,未几复授河东,所为恣横,愈甚于前。
尝至抚州,筵上与郭志高酒醉诟争,远迩骛骇。
寻又张圭进状,指论前知福州日在任赃滥不法事件,俱有实状,竟不曾尽理勘劾,止降知光州
据其罪名,不可悉数,虽该赦宥,不可复付以表率之任,且执政大臣,所宜与国家进才良,退苛暴,规恢治体,沮劝将来。
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
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
臣实为朝廷重惜之。
伏望圣慈令取索前后臣僚奏状,并章珉先勘卞咸狱收坐,及张圭所论之事,同送御史台,依公定夺,即显臣言非妄。
仍乞检会臣等累进劄子,早赐施行。
杨纮、薛绅、王绰、王鼎,本无残虐之状,只以行事或有过当,尚降差遣,不与牵复职司
较之王逵,彼实非辜。
臣所以不避烦猥,重此剖述,惟陛下特赐裁处。
答诏问言当世急务奏庆历八年三月 北宋 · 叶清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九、《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三、《宋史》卷二九五《叶清臣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六、《宋史纪事本末》卷二九
陛下欲息奔竞,此系中书
宰相裁抑奔竞之流,则风俗敦厚,人知止足;
宰相用憸佞之士,则贪荣冒进,激成浑波。
向有职在管库,日趋走时相之门,入则取街谈巷言以资耳目,出则窃庙谟朝论以惊群辈,一旦皆擢职司,以酬所任。
比日人士,竞踵此风,出入权要之家,时有「三尸」、「五鬼」之号,乃列馆职,或置省曹。
台谏官为天子耳目,今则不然,尽为宰相肘腋。
宰相所恶,则捃以微瑕,公行击搏;
宰相所喜,则从而唱和,为之先容。
中书政令不平,赏罚不当,则钳口结舌,未尝敢言;
人主纤微过差,或宫闱小事,即极言过当,用为讦直。
供职未逾岁时,迁擢已加常等。
宋禧御史,劝陛下宫中畜犬设棘,以为守卫,削弱朝体,取笑四夷,不加诃谴,擢为谏官,以此术略,献纳左右。
王逵两为湖南江西转运使,所至苛虐,诛剥百姓,徒配无辜,特以宰相故旧,不次拔擢,遂有河东之行。
如此,是长奔竞也。
故推诚保德功臣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少傅致仕上柱国天水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二百户食实封一千户赵公墓志铭(并序 景祐五年十二月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八、《河南先生文集》卷一三
公讳稹,字表微单父人
少好学,持心固坚,得章句义,辄早夜以思,不少懈。
犹自以不足,乃之四方,从贤俊游。
喜为文辞,卒以勤成其业。
年二十六,举进士,一上中第。
平定军判官,再调台州军事推官,荐其行能者数十人。
大理寺丞,知苏州昆山县,通判楚州
殿中丞、知通州
召归,同判宗正寺,赐五品服,枢密直学士李公浚荐公端厚,可任以事,擢为监察御史
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历判登闻鼓院开封府判官判三司开拆司
车驾西祀,为东京留守推官
咸以持法谨重为人称。
大中祥符五年,迁兵部员外郎益州路转运使,赐三品服。
入谢,真宗顾曰:「天下久平,然郡县事朕宜闻。
蜀最远,民富侈,吏易以扰,是尤欲闻者。
卿朴忠,当无少隐,凡事有更署者,具录卿意,无署名位,附常所奏章以来,朕为卿行之」。
公至部,事无细大,悉心以陈,至有一日章数上,皆优报焉。
邛州蒲江劫盗不得,反系平民十馀人掠笞,咸使强服,又合其辞,若无可疑者。
公行部,意其自诬,驰入县狱考状,尽得其冤,即出之,置县吏于法。
云南蛮扰,焚泸州淯井监,诏发兵诛之,器械粮饷皆逆以办。
事宁,以劳迁工部郎中
代还,兼侍御史知杂事、同判流内铨
奉诏详定民吏负官之物稽期者,公审其无欺状者尽除之。
三司盐铁副使
天禧二年成都守当代,宰相列上近臣名三四,皆不称旨。
或举公姓名,帝曰:「赵某固可用」。
擢为右谏议大夫、充集贤院学士、知益州
度支市锦六千,公召工较其日力,岁止千馀疋,乃以千数上供焉。
就移知同州
左谏议大夫给事中,徙凤翔、京兆二府
使契丹还,迁工部侍郎,加枢密直学士、知并州,进刑部侍郎
上雅知公为先帝所信任,且倚耆德,为朝廷重,乃拜枢密副使
明道元年,进吏部
二年,拜尚书左丞、知河中府
景祐四年,拜吏部尚书
五年,以疾请老。
九月,拜太子少傅致仕。
十一月一日,薨于河中,年七十六。
公性笃厚,与人语,言必诚尽,无一外饰。
虽年位尊显,不自为贵,士子贱微者,皆与之钧礼。
为政尚宽,凡处事,要其归不害于礼,而未尝立异见以名己功,用是天子器之,以为可任大事,在位者交称其笃厚焉。
夫公之先世,以儒名其家,然无显者。
及公之贵,曾祖赓赠太保,曾祖妣刘氏追封京兆郡太夫人
祖修己赠太傅,祖妣朱氏追封河南郡太夫人
考晟赠太师,妣孙氏追封洛阳郡太夫人
娶田氏,封京兆郡君,先公亡。
子男七人:士安、士宗、士宁、士宏、士宇、士宣、士宾,俱以荫补官。
士安、士宗、士宇、士宣皆早亡,士宁今为太子右赞善大夫,士宏大理评事,士宾秘书省校书郎
女六人,长适职方员外郎晁宗藻,次适秘书省校书郎袁涉,次适晁氏,次适大理评事南仲,次秘书丞梁坚,次右班殿直朱融。
今存惟晁氏、李氏妇。
孙男二人:仲达太常寺太祝
奉礼郎
孙女八人,皆士族。
公薨年十二月,嗣子奉公之丧,葬河南万安山之原。
自初薨,凡三十九日而葬,葬速,故赠谥之典未及焉。
铭曰:
孤卿六官,百工之式,公寔职之。
天子万机,百官是维,公实毗之。
五福之厚,既德而寿,公实有之。
万安之阴,考龟已定,公实命之。
既封而崇,既固而完,公其安之。
濂溪先生事实记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七二
先生世家道州营道濂溪之上,姓周氏名惇实字茂叔
后避英宗旧名,改惇颐。
用舅氏龙图阁学士郑公向奏,授洪州分宁主簿
县有狱久不决,先生至,一讯立辨,众口交称之。
部使者荐以为南安军司理参军,移郴及桂阳
用荐者改大理寺丞
洪州南昌县事,签书合州判官事、通判虔州事,改永州权发遣邵州事。
熙宁初,用赵清献公、吕正献公荐,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改提点刑狱公事。
未几而病,亦会水齧其先墓,遂求南康军以归。
既葬,上其印绶,分司南京
赵公再尹成都,复奏起先生,朝命及门而先生卒矣。
熙宁六年六月七日也,年五十有七。
江州德化县清泉社。
先生博学力行,闻道甚蚤,遇事刚果,有古人风。
为政精密严恕,务尽道理。
尝作《太极图》、《易说》、《易通》数十篇。
南安时,年少,不为守所知。
人程公珦摄通守事,视其气貌非常人,与语,知其为学知道也,因与为友,且使二子往受学焉。
及为郎,故事当举代,每一迁授,辄以先生名闻。
在郴时,郡守李公初平知其贤,与之语而叹曰:「吾欲读书,何如」?
先生曰:「公老无及矣,某也请得为公言之」。
于是初平日听先生语,二年果有得,而程公二子即所谓河南二先生也。
南安狱有囚,法不当死,转运使王逵欲深治之。
苛刻,吏无敢相可否。
先生独力争之,不听,则置手板,归取告身委之而去,曰:「如此尚可仕乎?
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
亦感悟,囚得不死。
郴、桂阳,皆有治绩。
南昌,县人迎喜曰:「是能辨分宁狱者,吾属得所诉矣」。
于是更相告语莫违教命。
盖不唯以抵罪为忧,实以污善政为耻也。
合州,事不经先生手,吏不敢决。
苟下之,民不肯从。
蜀之贤人君子皆喜称之。
赵公时使者,人或谗先生赵公临之甚威,而先生处之超然。
赵公疑终不释,及守虔,先生适佐州事,赵公熟视其所为,乃寤,执其手曰:「几失君矣。
今日乃知周茂叔也」。
邵州新学校以教其人,及使岭表,不惮出入之勤,瘴毒之侵,虽荒崖绝岛,人迹所不至者,必缓视徐按,务以洗冤泽物为己任。
施设措置未及尽其所为而病以归矣。
少信古好义,以名节自砥砺。
奉己甚约,俸禄尽以周宗族、奉宾友,家或无百钱之储。
李初平卒,子幼,护其丧归葬之。
又往来经纪其家,终始不懈。
分司而归,妻子𩜾粥或不给,而亦旷然不以为意也。
襟怀飘洒,雅有高趣,尤乐佳山水,遇适意处,或徜徉终日。
庐山之麓有溪焉,发源于莲华峰下,洁清绀寒,下合于湓江
先生濯缨而乐之,因寓以「濂溪」之号,而筑书堂于其上。
豫章黄太史庭坚诗而序之曰:「茂叔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知德者亦深有取其言云。
淳熙六年六月乙巳,后学朱熹谨记(《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九八。又见《性理群书句解》卷七、二○,《周濂溪集》卷一、一○,嘉靖《九江府志》卷一六,《楚纪》卷一九,《周子抄释》卷二、附录,《庐山纪事》卷九,《璧水群英待问会元》卷四八,《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五五,雍正湖广通志》卷五一,《濂溪志》卷首,同治《大庾县志》卷二○,同治《赣州府志》卷六五,《庐山志》卷一○,《周子年谱》卷一,《南宋文范》卷六四,《太常周氏宗谱》。)
此篇宋浙本在卷七十八。
郊禋赦书事目 其八 县官吏率歛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六
比来朝廷虽降责王逵、王骘等,以惩聚歛之吏,而近见奏报,郡县犹以助军为名,因缘为奸。
谓宜因赦书特与戒励,使天下知诛求之暴,本非朝廷之意。
乞发遣荆南举留王逵诸色人归本贯状闰三月十八日 北宋 · 赵抃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五、《赵清献公集》卷三
臣窃闻有荆南府进士、僧道、公人、百姓刘宗正等百馀人,诣阙进状,称王逵政美,举留满任三年。
窃缘王逵为性苛虐,所至害民,岂于彼州独有异政?
若非恐惧威暴,敦谕使然,安肯越二十驿程,跋履艰阻而至是也?
原其远民之情,盖不获己。
臣伏望特降圣指挥,其荆南府见在京留王逵诸色等人,下开封府发遣,令归本贯。
庶使天下知朝廷至明,不为憸人上惑天听,兼况素有著令,诫约分明。
乞赐指挥举行旧条,告示中外。
梁适(一 至和元年 北宋 · 马遵
 出处:全宋文卷九九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六
光禄少卿向传师、前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尝以赃废,乃授左曹郎中
又留豪民郭秉在家卖买,奏与恩泽。
张掞还自益州,赂适得三司副使,故王逵文德殿廷厉声言:「空手冷面,如何得好差遣」!
王逵劄子嘉祐七年十月十九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三、《司马公文集》卷二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五
臣窃闻监兖州景灵宫王逵,近降敕差知莱州
暴戾凶狡,陵上虐下,所至为害,朝野具知。
今年齿已衰,犹污仕籍。
若复授以一州,使为长吏,必恣行不法,残害民物,监司畏之,莫敢诘问,使一境之人,何所控告?
伏望朝廷检会年纪,及察平生事迹,勒令致仕。
或只与监当差遣,永不得令亲民。
取进止。
再论王逵劄子十一月十八日上,改除西京留台。)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三、《司马公文集》卷二四
臣先曾上言,新差知莱州王逵,暴戾凶狡,残害民物,乞检会年纪及平生事迹,勒令致仕,或只与监当差遣
至今未闻朝廷追改前命。
臣窃以善为政者,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
故害民之吏,患在不知。
知而不除,使戕贼良善,不爱一州而爱一酷吏,岂为民父母之意哉!
伏望朝廷检会臣前来所奏,早赐施行。
取进止。
周茂叔墓志铭熙宁六年 北宋 · 潘兴嗣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一三、《皇朝文鉴》卷一四四、太常周氏宗谱、嘉靖《九江府志》卷三、《周子抄释》卷二、《濂溪志》卷四、《周子年谱》卷一
吾友周茂叔讳惇颐,其先营道人
曾祖讳从远,祖讳智强,皆不仕。
考讳辅成,任贺州桂岭县,赠谏议大夫
君幼孤,依舅氏龙图阁学士郑向
以君有远器,爱之如子。
龙图公名子皆用惇字,因以惇名君。
景祐中,奏补试将作监主簿,授洪州分宁县。
君博学行己,遇事刚果,有古人风,众交口称之。
部使者以君为有才,奏举南安军司理参军
转运使王逵以苛刻莅下,吏无敢可否,君与之辨狱事,不为屈,因置手版归,取诰敕纳之,投劾而去。
为之改容,复荐之,移,改桂阳,皆有治绩。
用荐者迁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县。
其为治精密严恕,务尽道理,民至今思之。
太子中舍签判,覃恩改虞部员外郎通判永州
今上即位,恩改驾部
赵公抃入参大政,奏君为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称其职。
虞部郎中提点本路刑狱。
君尽心职事,务在矜恕。
虽瘴疠僻远,无所惮劳,竟以此得疾,恳请郡符,知南康军
未几,分司南京
赵公抃复奏起君,而君疾已笃,熙宁六年六月七日,卒于九江郡之私第,享年五十七。
君笃气义,以名节自处。
郴守李初平最知君,既荐之,又赒其所不给。
初平卒,子尚幼,君护其丧以归葬之。
士大夫闻君之风,识与不识,皆指君曰:「是能葬举主者」。
君奉养至廉,所得俸禄分给宗族,其馀以待宾客
不知者以为好名,君处之裕如也。
南昌时,得疾暴卒,更一日一夜始苏。
视其家服御之物,止一敝箧,钱不满数百,莫不叹服。
此余之亲见也。
尝过浔阳,爱庐山,因筑室溪上,名之曰「濂溪书堂」。
每从容为余言:「可止可仕,古人无所必。
束发为学,将有以设施,可泽于斯人者,必不得已,止未晚也。
濂溪者,异时与子相从于其上,歌咏先王之道,足矣」。
此君之也。
尤善谈名理,深于《易》学。
作《太极图》、《易说》、《易通》数十篇,诗十卷,今藏于家。
母郑氏,封仙居县太君
娶陆氏,职方郎中参之女。
再娶蒲氏,太常丞师道之女。
子二,曰寿、曰焘,皆补太庙斋郎
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窆于德化县德化乡清泉社母夫人之墓左,从遗命也。
寿等次列其状来请铭,乃泣而为之铭。
铭曰:
人之不然,我独然之。
义贯于中,贵于自期。
谫谫日甚,风俗之偷。
乃如伊人,吾复何求。
固在我,寿则有命。
道之不行,斯谓之病。